請3休11!2018請假攻略
2018年國定假日
元旦 2018/1/1(一)
春節 2018/2/15(四)~2018/2/20(二)
228和平紀念日 2018/2/28(三)
兒童節 2018/4/4(三)
清明節 2018/4/5(四)
端午節 2018/6/18(一)
中秋節 2018/9/24(一)
國慶日 2018/10/10(三)
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。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,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 勞動節之補假及軍人節之放假或補假規定,由各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請3休11!2018請假攻略
「農曆春節」從2/15放到2/20共6天,但只要2/12~2/14請3天假,就可以擁有11天的假期。
▲2月請3天休11天。
接著「清明節」若配合彈性放假,4/4(三)~4/8(日)一共放5天,只要請4/2(一)、4/3(二)2天假,這樣一來就可以享受9天的連續假期
▲4月請2天休9天。
最後,明年的「國慶日」是星期三,若搭配前後的週末,請10/8(一)~10/9(二)以及10/11(四)~10/12(五),共4天假,雖然請假的成本較高,但一舉就能享有9天的假期。
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